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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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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先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具体流程包括: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相关表格并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

法律分析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先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然后需要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还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其中,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和协议、购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等证明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等证明材料。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则需要提供授权委托公证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要求其补全材料或重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逾期不补全或不符合规定,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将被拒绝。

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将无法通过。

结语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和明细表、提交证明材料、办理提取和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等步骤。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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