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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分居三年了,她一直在外打工从来不管小孩顾家现在。现在回娘家想起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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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如果您也打算离婚,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如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由判决。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等对方提起诉讼,诉讼中,如果对方能够举证证明双方确实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种情形下,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的是,虽然分居事实,但是实践中对于因工作原因分居一般很难直接认定为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因此如果是不想离婚也还是存在争取空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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