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简易程序可以处理的交通事故包括财产损失事故和轻微伤人事故。对于这些事故,交通可以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如果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可以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对于不适用调解的交通事故,包括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以及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交通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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